根据国家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规定,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其用途确定,居住用地70年。因此,开发商所售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限只有70年。
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21条规定: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,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地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经批准准予续期的,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依法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,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。这一条规定说明,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,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是可以申请继续使用的。
好
国家无偿收回
国家无偿收回
国家和强盗没什么两样!
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!